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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证券代码:000906   证券简称:南方建材  公告编号:2005-27                 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           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      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    一、重要提示     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、否决或变更提案。     二、会议召开的情况     1.召开时间:2005年12月30日上午9:00。     2.召开地点: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41号本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。     3.召开方式:现场记名投票。     4.召集人: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。     5.主持人: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。     6.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     三、会议的出席情况     1、出席的总体情况:    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(代理人)共计4人、代表股份171,014,0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72.01%。     2、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:     社会公众股股东共计1人、代表股份14,000股,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.02%。     四、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    1、关于资产置换之关联交易的议案(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05年6月16日、2005年12月 23日刊登在《证券时报》上的《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之关联交易的公告》及 《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之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》)     该项交易属关联交易,根据有关规定,关联股东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、湖南省同力金 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了表决。     总的表决情况:同意87,414,000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 反对0股;弃权0股。    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同意14,000股,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;弃权   0股。     表决结果: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。     2、关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200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    总的表决情况:同意171,014,000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 ;反对0股;弃权0股。    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同意14,000股,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;弃权   0股。     表决结果: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。     五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    1、律师事务所名称: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。     2、律师姓名:刘彦。     3、结论性意见: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,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、召开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则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。     六、备查文件:     1、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;     2、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《关于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》。
      特此公告
  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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